3)188、无实物推理/筛选真相_我的人生狂跑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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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一段!

  只有这些动作,才能使得这些“脱离叠加”的物体能够一点不差的从“案发前”的状态变作成“案发后”的状态。

  接着,继续“解析”,继续“筛选”。

  是的,这也是一种“筛选”!

  就好像在同一水平面下,两米的人无法用上勾拳打到一米高的人的膝盖;

  同一平面上,身高相差半米的人没法靠抬头挺胸的方式接吻.......

  环境、被害人身体的特征、相互间“互动”的动作,这些都会成为筛选歹徒身体特征的“约束条件”。

  在这番筛选下,柳乘荫代表歹徒的“小黑”原本模糊的边际线逐渐变得清晰起来........

  就这样,柳乘荫知道了歹徒的大概的身高、体型、体重,以及惯用手、动作间暴露出来的身体上的一些小毛病.......

  当然,这是假设歹徒只有一个人情况下。

  现在,开始假设歹徒是两个人.......

  模拟......

  失败。

  歹徒是两个人的情况下,被害人根本做不出这种程度的挣扎和反抗。

  至于其他人数更不必说。

  所以,确定歹徒只有一个人。

  案发现场的信息“解析”完毕,开始添加“笔录”。

  参与协助警方记录笔录的有被害人的邻居、房东、亲人、同事、朋友.......

  先从已知信息开始排查。

  所以,莫得感情的“解析”直接用他们的身体特征与歹徒对照一下。

  对照完后,发现有几个人的身高、体型、体重刚好都处于歹徒的“可能性”范围内......

  三人中,有亲人、有关系或远或近的熟人,也有几乎可以说是陌生人.......

  根据那些“动作”中两个“小黑”之间“互动”,开始推测二人关系。

  熟人?

  亲人?

  陌生人?

  一系列排查后。

  最终,柳乘荫在已知人物中,发现有一个完全无法通过已知的“约束条件”筛选掉的人——

  房东!

  但这并不是说,柳乘荫就能确定房东就是凶手了。

  现在还不能排除歹徒是“已知”之外的人的可能性。

  想要进一步“解析”还需要更多的条件,以确保这些条件最终所编织出来的“筛子”只能筛出一个“可能性”。

  当排除掉所有不可能后,那个时候,这个最后筛选得到的“可能”就是唯一的“真相”!

  然而,柳乘荫目前所得到的信息也只能做到这样。

  想要进行下一步筛选,他还需要更多信息。

  至此,“解析”结束。

  柳乘荫抬起头,然后将自己所“解析”出来可以确认的重要信息说了出来。

  当李先安看到柳乘荫在他面前一脸笃定的样子说出了他所“解析”出来的关于歹徒的身高、体重、体型的范围,以及几点“小毛病”的信息后。

  李先安傻眼了。

  这是见到“神仙”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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