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)识人篇二七 第一次的法庭 4_我的女儿之我的天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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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以赢利为目的’的铁证!”

  书记员皱了下眉头,从气的气喘吁吁的宋飞言手中接过文件,递交到王审判长手中。

  “各位请看!首先是第一份证据!”宋飞言拿出文件的影印本,指着上面的一句话,走到法庭中央,大声道,“据我调查,嫌疑人十五年前拐走雪梦姬之后,曾经到处向人兜售!我有好几名证人都可以证明,当年的嫌疑人一直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‘还是将这丫头卖了换钱吧’!与此同时,他似乎还贴过一些启示,暗示自己捡到一名婴儿,要归还其父母!哼,可这张启示上所写的内容太过笼统,唯一知道的就是他手上有一名女婴,有意者请来电咨询!就算我的当事人看到了,除了依靠直觉之外,也完全无法辨认究竟是不是自己的女儿!”

  “如果真是想收养的话,干嘛还动将女孩出卖的念头?这足以证明嫌疑人当年的确以赢利为目的的!审判长,如果想询问证人的话,我立刻就可以去办手续!有许多人…许多人可以证明这一点!”

  柳宁月接过那份文件,仔细看着。而宇文松似乎什么都没有听见,只是神情关切的望着后方的女儿。

  “第二条证据,是被害人五岁时。当时有举办一次海选活动,嫌疑人就带着被害人前往参加。谁都知道,海选一旦成功,所带来的不仅是名誉,还有数之不尽的金钱和地位!当年的嫌疑人,一定是带着这种心理让已经被蒙骗的雪梦姬前往参加海选!以赢利为目的,并不一定非要出卖!拐来孩子后让其讨饭,也是一种盈利!嫌疑人所作的,不过是看起来高档一点的‘讨饭’罢了!”

  “可是,那次盈利最后以失败告终。当然!在嫌疑人的险恶用心下,怎么可能让这个女孩子发出最纯洁无污的微笑?所以,他做了第三件事!就在不久前,他帮雪梦姬小姐报名了一个‘莲——演艺训练所’。这个演艺训练所中出来的孩子,成名几率极高!对于已经成为被害人‘父亲’的嫌疑人来说,还有什么比拥有一个明星女儿更赚钱的事吗?”

  “以上三条,都足以证明嫌疑人…”说到这里,他扫了眼柳宁月,却发现她的脸色没有丝毫变化?略一沉吟,急忙改口:“足以证明,不管他是不是有意,嫌疑人都在做着以赢利为目的,而让并非自己女儿的雪梦姬小姐赚钱的事!”

  话音落下,宋飞言重重的喘着粗气。他本以为柳宁月会立即反驳自己的观点,所以做好了准备,随时准备还击!可没想到,对面的柳宁月…竟然不说话了?

  法庭内的气氛安静…而诡异。旁听席上,宇文雨从刚才起就一直注视着自己的父亲和“母亲”。摇摆不定的目光显得飘忽而迷离,犹如暴风雨中的雨伞般弱不禁风。

  法庭上,宇文松也一直望着自己的女儿!他的眼神充满关怀,却…夹杂着一丝痛苦…而另一方的雪音,则是带着凄美的笑容,激动而兴奋的眼泪滚滚而落…

  其他人,王审判长注视着柳宁月的一举一动!希望她能做出让自己改变判决的反击!再看柳宁月……!她…冷笑一声,缓缓,站了起来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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